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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路建设首次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巴里坤至哈密公路工程

时间:2015-04-23   点击:

本报讯(记者 马婷 通讯员 范永伟)4月16日,新疆交通运输厅党委确定G575线巴里坤至哈密公路工程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进行建设,这是新疆公路建设首次采用PPP模式,也是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疆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的一项重要举措。

G575线巴里坤至哈密公路工程约77.3公里,总投资约56.2亿元,属于一级公路,路线包括13.2公里的特长隧道一座。该项目是新疆东部地区一条重要的跨天山南北向交通大动脉,项目的建设对促进新疆东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按照收费还贷模式测算,该项目经济与财务评价结果均适用PPP模式。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交通运输部门不再直接承担筹资发展交通的职责,2015年及今后拟新开工项目原“统贷统还”的融资模式也不再适用,不能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除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补助外,所需的大部分资金只能采取政府发债或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进行。该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截至2014年底,国内已有江苏、山东、浙江、青岛等12个省、市出台了地方PPP新规。

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处长郑明权介绍,PPP模式相较于融资功能来说,更多的是管理模式。可以说,PPP模式的实施,更多的是倒逼建、管、养等管理体制的改革。项目移交完成后,交通运输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

(本文章摘自4月19日天山网)【党务工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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