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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国际事业部参加“蒙古国两优贷款项目”协调会

时间:2015-05-11   点击:

(集团国际事业部 张军祥)根据蒙古国政府财政部4月4日向我国驻蒙大使馆提出的“启用中国优惠贷款资金用于蒙古国新机场、西部公路及煤改气项目”的申请,商务部、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于2015年4月30日,在北京召开了蒙古国“两优贷款项目”协调会。此次会议由商务部授权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主持,商会根据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协调规定》,通知了包括中国建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中国地质工程集团、中国交建集团和中铁国际等在内的共十四家具备商会会员资格且拥有多年海外项目施工经验的大型国有企业参会,我集团公司经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商务厅领导向商务部和商会推荐,特许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工程部主任辛修明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协调安排,辛修明称:“此次蒙方提出的三个公路优贷项目属于去年习主席访蒙期间签署的政府性框架协议的一部分,投资金额10亿美元。今年4月蒙古政府财政部向我国驻蒙使馆经商参处发函申请启用该项贷款资金用于蒙古西部省区‘陶僧车格勒-乌里雅苏台114公里公路’、‘巴彦洪格尔-白德尔格桥129.4公里公路’和首都‘乌兰巴托-贺西格新机场高速公路’等三个项目的实施;同时,我国驻蒙使馆经商参处也发函至商务部对外合作司与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希望商会直接推荐中铁国际、中国机械、北新路桥三家企业参与这三个项目的实施,用于补偿上述三个企业在去年蒙古项目中的损失(上述三家企业去年中标蒙古三座立交桥项目,由于蒙古单方面违约,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实施)。商会现根据蒙古政府要求及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协调规定》,计划协调推荐4-6家中资企业参与蒙方的招标。”

随后,各企业针对自己公司的项目跟踪情况在会上做出了说明。其中北新路桥、中铁国际和中国机械三家企业主要就本单位以往在蒙古项目中的损失补偿争取使馆的支持,希望其他企业放弃竞争;中国交建、中国建筑和上海建工等其他企业则认为以往蒙古项目的损失应该由蒙古政府进行索赔,而不是由中国政府给予企业补偿,政府作为行政机关不应该指定参与企业。会议期间,我集团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黄志学就集团跟踪项目情况、施工优势(包括海关、地理环境等优势)、国家支持扶持新疆企业等方面进行了讲话。各企业纷纷表态阐明优势,相持不下。

最后,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工程部部长辛修明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各企业都有自己的优势,商会将坚持‘先入为主(早、深、实)’的项目协调原则对外推荐企业,将遵循以市场和项目开拓者正当利益诉求为目的,在坚持‘先入为主’的同时,合理考虑专业公司诉求,希望各企业回去后提交相关项目跟踪材料,商会在综合考虑后会再次召集今天参会企业开会,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此次蒙古项目协调会是我集团公司第一次参与国家高层的项目会议(以往大多数都是央企参与,且信息不对外公布,其他企业只能通过新闻了解此类会议内容),同时也是我公司第一次接触国家优惠贷款项目。通过参会我们不仅了解了国家优惠贷款项目的参与程序,还与商务部及商会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关系,为今后再次参与该类项目打下了基础。会后,我部门将收集相关资料继续跟进该项目进展,并努力从其他国家寻找新的项目提早介入、提早申报,以便争取主动权。(责任编辑 党务工作部 袁菲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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