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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与财政厅联合制定《2015民生建设年农村“畅通富民”及村级惠民生道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15-04-30   点击:

2015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继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农村 “畅通富民”工程及村级惠民生道路建设工程是自治区实施的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为加快推进农村 “畅通富民”工程及村级惠民生道路建设工程,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厅与财政厅联合制定《2015民生建设年农村 “畅通富民”工程及村级惠民生道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农村 “畅通富民”工程及村级惠民生道路建设工程实施目标。一是投资27亿元,续建和新建、改建里程4300公里,改善26个乡镇、380个建制村的通行条件, 90万农牧民受益。二是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8亿元,实施1600个村的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改善农村交通条件。

《方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厅党委书记、副厅长王新华任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厅与财政厅主要相关处室领导与15个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小组成员。《方案》同时明确了职责划分,由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发改委负责落实项目,财政厅负责安排拨付资金及监督检查。各地、州、市、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及质量安全管理。

 《方案》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局提高认识,组织实施,确保2015年农村“畅通富民”及村级惠民生道路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本文章摘自天山网)【党务工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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