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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引导监管企业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时间:2017-07-26   点击: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股权融资作为充实企业营运资金的重要方式,在国企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委引导监管企业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支持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自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委坚持国家“三去一降一补”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鼓励监管企业开展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业务。2017年我委直接监管企业有色集团下属五鑫铜业公司与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开展15亿元债转股业务,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企业资金需求。
       二是鼓励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优化股权结构。2017年,我委直接监管企业新投集团下属蓝山屯河股份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集团、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进行定向增发12235万股,雪峰科技集团对下属安顺达矿山技术工程公司增资扩股,为企业发展募集资金,改善资产负债水平。
       三是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融资方式。截至目前,我委监管企业中,7家企业已设立或参与设立9只基金,募集资金总规模预计306亿元,合计认缴出资约29亿元。主要投向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和项目等。
       四是帮助企业通过首发上市(IPO)、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我委直接监管企业交建集团于6月中旬上报IPO材料,拟公开发行股票6500万股;宝地矿业股份公司已于2016年8月取得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核反馈意见通知书,将于近日申报回复资料,拟公开发行6700万股。企业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化、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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