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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运用实务培训

时间:2016-04-28   点击:

(集团技术中心 鲜莉菊)近日,在高新区盈科广场A2012会议室,集团技术中心副主任马莲霞携技术中心相关人员、科学技术院财务人员等5人参加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运用实务培训。此次培训由高新区经发委主办,高新区国税局承办,新疆经纬智库文化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培训邀请了来自高新区国税局的陈晓琳和新疆经纬智库文化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外聘专家杨世才现场授课,进行研讨、答疑,并在培训结束后针对有明确需求的企业进行“一对一”专项辅导。

会议主要内容有: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创新工作的有益性;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立项、研发活动管理、研发费用管理的流程;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各项费用管理的划分,辅助账目的(台账和明细账)的建立;4)研发活动中各部门研发费用归集和财务部门的核算技巧;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的填写方案。

培训结束后,杨世才专家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是否需对研发费用建立专账、人员同时工作于多个项目时工资如何分摊、申报时需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鉴定、高新技术企业与研发费用优惠可否重叠享受、2015年汇算时执行新文件还是老文件、既用于课题研究也用于项目生产的材料如何计量、财政性收入是否计入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解决了现场多家企业人员所面临的相关困惑。

通过此次培训,我们了解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比原来的实物操作中政策有所变化:1)扣除范围放宽;2)追溯享受优惠,如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1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3)扣除费用扩大,如研究开发人员的聘用形式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4)实行备案管理,如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5)核算管理简化,如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而非专账。

相信通过这样的培训,我们会更加明确今后在此项工作中的任务方向。


(责任编辑 党务工作部 袁菲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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